大型車內輪差事故年近2000件 消基會促安全裝備從「三選一」改全面防護
大型車每年事故逾9000件,內輪差與視野死角造成逾2000人傷亡;現行裝備門檻允許不同系統擇一,消保團體要求提高標準。

大型車右轉時,車頭已繞過路口,後輪卻會向內切,駕駛座旁與車身側面又存在視野死角。消基會整理資料指出,內輪差與死角相關事故一年接近2000件,造成逾2000人傷亡;2019至2023年間,大型車每年涉及事故約9508至1萬943件,死亡人數介於366至405人。這不是少數駕駛偶發疏忽,而是車體特性與道路設計共同製造的固定風險。
現行規範要求部分大型車裝設行車視野輔助、盲點警示或轉彎警示等設備,但不同車種與出廠年份適用條件不一,部分制度允許三類系統擇一。三選一看似給業者彈性,實際上各設備解決的問題並不相同:攝影機讓駕駛看見死角,雷達或感測器負責偵測,車外警示則提醒行人與騎士。只裝其中一項,無法補上完整防線。
消基會主張提高最低門檻,讓主動偵測、駕駛警示與外部提醒能夠搭配,而不是把選配當成充分保護。大型貨車、砂石車、公車與聯結車的軸距、轉彎半徑和作業環境不同,標準可以分級,卻不應留下最危險車輛只靠單一鏡頭或蜂鳴器通過。設備也需要定期檢驗,鏡頭被泥污遮住、感測器校準失準,紙面合格仍等於沒有保護。
科技不能代替駕駛減速與二次確認。右轉前提早靠右可能把自行車夾在車身旁,轉彎中只看前方又會忽略後輪軌跡。運輸業者應把路口操作納入教育與稽核,行車紀錄不是只在事故後找責任,也可用來發現急轉、未停讓與警示失效。用件數與工時壓縮駕駛休息,會讓再好的設備在疲勞判斷下失去效果。
道路設計同樣不能把所有責任丟給用路人。轉角停車、號誌桿與廣告遮擋會縮小視線,機車待轉區、自行車停等區若畫在大型車內輪軌跡上,等於把脆弱用路人放進危險區。路口可用退縮停止線、行人早開時相、右轉專用號誌與轉角擴視改善衝突,貨運密集路段更應依事故熱點優先調整,而不是全市平均撒錢。
行人和騎士需要知道內輪差,卻不該被要求永遠替大型車補盲。與車身並行時保持距離、不停在右前輪旁、看到方向燈先讓車完成轉彎,確實能降低個人風險;但兒童、長者或不熟路況的人不可能每次都做出專業判斷。道路安全制度的標準應以人可能犯錯為前提,讓一次誤判不至於立刻付出生命。
提高裝備要求會增加購車與維修成本,老舊車隊尤其有壓力。政府可對高風險營業車提供限期改裝補助,並把補助與定檢、駕駛訓練及事故紀錄綁在一起;若只發錢裝設備而不查使用狀況,補助容易變成採購數字。對屢次違規或關閉警示系統的業者,保險費率、路權與稽查強度也應反映風險。
一年近2000件內輪差事故已經說明,單靠宣導「遠離大型車」沒有把死亡降到可接受範圍。車輛端補上主動偵測與警示,道路端移除衝突設計,業者端管理工時和駕駛行為,三者同時成立才有機會改變數字。安全設備的最低標準若仍停在三選一,制度其實是在接受某些死角繼續存在。
事故資料也應細分車種、路口型態、轉向、時段與設備狀態,讓改善能鎖定真正高風險組合。只公布大型車總件數,地方難以知道該先改哪個路口,車隊也無法比較哪種警示最有效。去識別化後公開資料,能讓研究與保險定價一起推動安全投資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