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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擬擴大限制投資中國AI、生技與晶片 5萬美元門檻之外,台灣企業也得重查交易

財政部依COINS法提出新規,涵蓋超級電腦、高超音速、生技與先進半導體;直接投資、合資與基金架構的申報責任同步升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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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科技投資審查與晶片產業新聞示意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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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財政部22日提出境外投資新規草案,依2025年底通過的《全面境外投資國家安全法》擴大限制美國資金投入中國、俄羅斯、北韓、伊朗與古巴等受關切國家的敏感科技。範圍從先進半導體、量子與人工智慧,延伸到高效能運算、高超音速系統、生物科技及腦機介面,部分交易禁止,部分必須申報。

草案以國家安全用途與技術能力為核心,不是全面禁止美國人購買所有相關企業資產。公開交易股票、若干被動型投資與低於5萬美元的交易可獲豁免,藥品授權等安排也有例外;但直接投資、合資、綠地投資、有限合夥與取得管理權的基金結構,可能進入審查。企業不能只看交易金額,還要判斷技術、對象與實際控制。

新規把生物科技拉進更明確的國安框架,影響可能超出傳統軍工。基因定序、細胞與基因治療、疫苗、單株抗體及自動化科研平台,既有醫療用途,也可能具備軍事、監控或生物風險。定義若過寬,可能提高跨境研發與新藥合作成本;定義過窄,又可能讓資金透過授權或複雜持股繞過限制。

台灣企業雖非美國規則直接針對的國家,仍可能因美國股東、美元基金、共同投資人與技術授權受到影響。台灣創投投資中國團隊、企業與受管制對象合資,或基金中有美國有限合夥人,都需要重新確認申報與禁止範圍。供應商盡職調查若只查出口貨物,不查資金流與最終受益人,可能漏掉新的合規責任。

半導體產業最熟悉出口管制,境外投資規則卻管的是資本、管理經驗與商業網路。美方認為,金錢之外的治理、人才與市場連結,也可能加速敏感技術成長。這讓企業必須把投資部門、法務、資安與出口管制團隊放在同一套審查流程,而不是簽約後才要求法務補文件。

中國批評美國濫用國家安全、干預正常經貿合作,並表示將維護企業權益。這場爭議會增加跨境投資的不確定性,也可能促使中國用投資審查、出口限制或不可靠實體清單回應。企業面對的不是單一法規,而是兩套甚至多套互相衝突的要求,合約中的制裁、終止與資料移轉條款更為關鍵。

財政部將接受公眾意見至12月7日,最終規則仍可能修改。企業現在適合盤點投資組合、合資權利、基金投資人與敏感技術接觸點,不必把草案寫成已生效禁令。若因新聞標題就立即中止所有合作,可能造成不必要損失;若完全不準備,規則定案後又可能沒有足夠時間調整。

5萬美元門檻也不代表拆分交易就能規避。監管通常會檢視相關交易、共同目的與實質安排,刻意切割可能帶來更高法律風險。對新創公司而言,接受美國資金時應說明既有中國業務、資料與股東關係;隱瞞問題不只影響單一投資案,也可能破壞後續融資與併購查核。

美國把出口、設備、人才與資本管制逐步連成一張科技安全網,台灣供應鏈不能再把合規視為美中企業之間的事。能否清楚辨識技術用途、投資對象與控制權,會直接影響交易能不能完成。政府與產業公協會應提供一致解讀與中小企業諮詢,避免只有大型跨國公司負擔得起合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