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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九合一選舉11月28日投票|資格、戶籍與證件

2026地方選舉11月28日投票。整理投票資格、戶籍滿4個月規定、選舉職務、應備證件與選務查詢入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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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投票所與地方選舉的寫實新聞示意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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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定於11月28日投票。民眾慣稱「九合一」,指的是9類地方公職同日改選,不是每名選民都會拿到9張選票。選票張數取決於戶籍所在行政區、選舉區及原住民身分,投票通知單會列出個人的投票所,選舉公報則提供該選區候選人資料。

這9類公職包括直轄市長、直轄市議員、縣市長、縣市議員、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、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、鄉鎮市長、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。中選會資料顯示,本次地方選舉合計選出1萬1051名公職;一般都會區選民常見的是市長、議員與里長選票,縣轄鄉鎮居民則可能同時選縣長、縣議員、鄉鎮市長、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。

投票資格不只看年齡。依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第14條與第15條,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具有選舉權,還必須在各該選舉區連續居住4個月以上,才能成為該選舉區選舉人。法律上的居住期間以戶籍資料判斷;搬家後若跨入不同選舉區,原本累積的選舉區居住時間可能中斷,不能只用「住在這裡很久」取代戶籍條件。

11月28日投票若往前推4個月,戶籍異動時間會直接影響能否在新選區投票;法律另規定,在選舉公告發布後才遷入該選舉區者,沒有該選舉區投票權。戶籍遷移是否跨選舉區、名冊最後如何登載,仍應以戶政資料與選舉人名冊公告為準。搬家、結婚遷戶籍或剛返鄉設籍的人,越早向戶政事務所與地方選委會確認,越不容易到投票前才發現選區不同。

投票當天最不能缺的是本人國民身分證。選罷法第18條明定,選舉人應憑國民身分證領取選票;領票時可在選舉人名冊上簽名、蓋章或按指印,因此沒有帶印章不等於不能投票。投票通知單方便工作人員快速確認名冊與投票所,但通知單遺失時,仍可先向地方選委會或戶政機關查明投票所,不能拿健保卡、駕照或護照替代身分證領票。

地方選舉和日常生活的距離,比全國性選舉更近。公車路線、停車政策、托育和長照、垃圾清運、社會住宅及地方建設,多由地方政府規畫或執行;議員與地方民代則審查預算、監督施政。里長沒有議員的預算審查權,卻是災情通報、社福轉介與地方協調的第一線,不能把不同職位的權責混成一張政見清單。

候選人登記、政黨提名與媒體點名也不是同一件事。本人表態參選只代表政治意願,政黨提名是黨內程序,完成登記並經選委會審定後,才會進入正式候選人名單。選戰期間把「可能參選」寫成確定候選人,或把民調領先寫成勝選,都是把仍在變動的政治資訊提前定案。

比較政見時,可直接拆成權責、財源與期限。交通、房價、托育或大型建設承諾,必須說明由哪個機關執行、經費從哪裡來、議會是否需要通過,以及中央補助不足時如何處理。候選人喊出免費或加碼並不困難,能把預算、法源與執行單位說清楚,才有可能從競選口號變成居民真正用得到的服務。

九合一選舉把多種地方公職放在同一天投票,但市長、縣市議員、里長與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的權責並不相同。看政見時應先確認候選人競選哪一種職務,才不會把中央權限誤當地方首長能單獨決定的事。

投票前可把候選人的原始政見、競選公報與政治獻金申報留下來,選後再對照預算和議會紀錄。地方選舉真正影響的是交通、托育、垃圾、建築與社福等日常服務,這些都需要可量化的追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