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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P17生物多樣性峰會閉幕 2030保護30%陸海目標仍落後

近200國完成昆明—蒙特婁框架首次全球檢視並通過主要文件,但保育資金、科學證據與執行速度爭議未解,厄瓜多將主辦2028年下屆會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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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美尼亞葉里溫COP17會場外各國代表交流的新聞示意圖
示意圖

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17次締約方會議COP17在亞美尼亞葉里溫閉幕。近200個國家經過兩週談判,通過全球檢視與執行相關文件,確認各國必須加快落實2022年昆明—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。會議也決定由厄瓜多主辦2028年的下一輪談判。

全球框架包含23項2030目標與4項2050長期目標,其中最受關注的是2030年前有效保護至少30%的陸地、內陸水域與海洋,同時恢復受損生態系、降低污染與外來入侵種風險,並增加保育資金。COP17是框架通過後第一次集體盤點,聯合國在會前已警告目前速度不足。

各國代表最終批准主要文件時響起掌聲,但多國官員與環保團體認為成果與生態危機不相稱。爭議集中在富裕國家如何提供資金、各國承諾如何比較、科學證據是否被政治考量削弱,以及國家計畫能否轉成可衡量的保護面積與物種改善。文件通過代表程序向前,不等於自然狀況已經扭轉。

30%目標也不能只用地圖上的面積計算。若保護區缺乏人力、預算與執法,或把高生態價值區排除在外,名目比例上升仍可能伴隨棲地破碎、盜獵與開發。評估時需要看管理成效、連通性、原住民族與在地社群權利,以及保護措施是否把破壞轉移到其他區域。

資金是執行落差的核心。許多生物多樣性高的國家承擔保育成本,財政與技術能力卻有限;富裕國家則被要求提高國際資金並改革傷害自然的補貼。若農業、漁業、能源與基礎建設補貼仍鼓勵過度開發,單靠新增保育基金難以抵銷更大規模的破壞。

科學資料的品質同樣重要。不同國家對物種、棲地與污染的監測能力差異很大,資料不足可能被誤認為沒有惡化。COP17後,各國應公開基準年、指標、更新頻率與不確定性,讓研究者與公民社會檢驗。把無法比較的國家報告加總,會製造進度看似充足的錯覺。

原住民族與在地社群是保育成敗的重要角色。許多完整生態系位於傳統領域,若政府以保護之名排除原有居民,可能造成權利侵害,也失去長期累積的土地知識。保護區設計需要事前同意、共同治理與利益分享,才能避免面積指標變成新的土地衝突。

企業自然揭露正在快速發展,但資料若只停留在供應鏈問卷,也可能形成漂綠。採礦、農業、漁業與金融機構需要把地點、用水、物種影響和修復結果連到投資決策。監管者則應要求方法一致、避免重複計算,讓保育承諾可以與實際土地變化對照。

台灣不是公約締約方,仍受全球供應鏈、漁業、農業與企業自然風險揭露影響。出口企業面對的不只碳排,也包括原料是否造成棲地破壞、用水與污染如何管理。政府若能把國土保育、海洋保護區、企業揭露與採購標準接軌,國際規則變化就不會只停留在外交議題。

葉里溫會議留下的是一份加速執行的政治承諾,也留下明確差距。距2030年只剩四年,會議數量與文件篇幅不會自動增加物種。各國是否把預算、法律、監測與土地使用決策對準23項目標,才會決定COP17是轉折點,還是又一次把困難延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