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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光客運缺駕駛連兩天減班65班 公路局最高可罰9萬元

1820、1822、1878與1879等國道路線臨時取消班次,國光未依規定事前申請;公路局協調遊覽車支援,業者承諾下週恢復尖峰運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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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光客運在轉運站月台載客的新聞示意圖
示意圖

國光客運因駕駛人力不足,10月14日與15日連續取消國道路線班次,兩天合計減少65班。受影響路線包括台北往返竹東的1820、台北往返新竹的1822,以及圓山轉運站往返宜蘭與羅東的1878、1879。這些路線承接通勤、就學與轉乘需求,臨時少一班並非只讓旅客多等幾分鐘,也可能讓後續火車、門診或工作班表整串延誤。

公路局表示,客運業者調整固定班次應依程序事前提出申請,國光這次未獲核准便減班,將依公路法裁處新台幣9000元至9萬元。罰款金額和旅客兩天承受的不便相比不算高,但行政處分至少確認一件事:缺工可以解釋運能不足,不能取代告知、備援與申請程序。把營運困境直接留給月台上的乘客承擔,等於讓最沒有調度能力的人吸收全部風險。

公路局接獲通報後要求業者提出改善,並協調遊覽車支援尖峰時段。國光承諾調派人力、調整車輛,預計下週恢復尖峰班次。短期以包車補洞能避免候車隊伍持續拉長,然而遊覽車駕駛同樣屬於稀缺人力,臨時支援也要處理路線熟悉、站點停靠、票務與乘客資訊,不能把一紙協調令當成運能已完全補回。

這波減班把長期累積的國道客運缺工攤到乘客面前。駕駛工作時間長、需要輪班,還要承擔道路風險與乘客安全;疫情後旅運需求恢復,退休與離職人力卻沒有同步補足。若薪資、排班與休息條件無法和工作責任相稱,業者即使拿到路線經營權,也可能沒有足夠人手把核定班表真正開出來。

對旅客而言,最傷信任的不是班次永遠不能變動,而是到站才知道車不來。國道路線橫跨不同縣市,替代交通常不是同一月台的下一班;宜蘭、羅東旅客若錯過尖峰班次,可能改搭客運轉運或台鐵,竹東旅客則要重新安排市區接駁。公告若只貼在現場或更新速度落後,網路訂票與即時動態就失去應有功能。

固定班表本質上是業者對社會公開的運輸承諾。主管機關核定路線時考慮市場需求與基本服務,業者不能在賺錢的尖峰加車、在人力不足時自行刪除班次,卻仍保留完整路權。真正合理的調整,應把駕駛供給、最低班次、替代運具與公告期限一起攤開,讓乘客先決定要不要改行程。

臨時調車也不能犧牲安全。駕駛不足時,最危險的解法是讓現有人員延長工時、縮短休息或在不熟悉路線的情況下匆忙上路。公路局除了查核班次,還應核對工時、休息紀錄與支援車輛資格;罰了未申請減班,若同時把恢復班次當成唯一目標,可能反而把壓力推回第一線駕駛。

國光曾是國道路網中覆蓋最廣的業者之一,部分路線又肩負偏遠地區或跨城通勤功能。當人力成本上升、平日離峰載客不足,單靠票價收入維持密集班次愈來愈困難。政府若認為某些路線具有公共性,就必須把補貼和服務標準綁在一起;業者若主張市場經營自主,也得誠實公布能提供的運能。

乘客在班次恢復前可先透過國光官網、訂票系統與轉運站確認,並為跨運具轉乘預留時間。已購票班次遭取消者,退款和改班方式應由業者主動說明,不能只要求旅客自行到櫃檯排隊。臨時變動若造成大量旅客滯留,現場也要有人引導替代路線,而不是留下一張「駕駛不足」公告。

兩天65班是能被計算的缺口,背後則是一套已經逼近極限的人力制度。這次事件若只以最高9萬元罰鍰結束,下一次缺班仍會在另一條路線重演。路權管理、即時資訊、駕駛待遇與公共運輸補貼必須一起調整,班表才不會成為網站上看得到、月台上等不到的承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