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艘共艦、8艘中國公務船持續擾台:未見共機,海上灰色地帶壓力沒有停
國防部統計24小時內台海周邊出現13艘中國軍艦與公務船;沒有軍機不代表壓力降低,海空活動要分開判讀。

國防部25日上午公布,自24日上午6時至25日上午6時,偵獲5艘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艦與8艘中國公務船持續在台海周邊活動,期間未偵獲共機。國軍表示,已運用任務機、艦與岸置飛彈系統監控應處。這組數字顯示空中架次短暫歸零時,海上活動仍保持一定規模,台海壓力不能只用每日共機數量判斷。
軍艦和公務船的法律身分與任務不同。軍艦屬正規軍力,公務船可能包括海警或其他政府船舶,能以執法、巡查、研究或救援名義長時間活動。把兩者同時部署,可在不直接宣布軍事行動的情況下增加現場存在,並測試台灣海軍、海巡和岸基監偵的反應速度與協調。
「沒有共機」也不等於情勢轉為安全。空軍活動容易受到天候、演訓週期與任務安排影響,船艦則能在海上持續停留。25日台灣剛經歷颱風薔琵,海況與空域條件都可能影響行動方式;中國船隻在災後仍維持周邊活動,反映灰色地帶壓力具備跨天候、跨軍民部門調整的特性。
國防部每日公布總數,是讓社會掌握趨勢的基本資料,但總數本身不足以說明風險。船艦所在方位、距離、是否進入鄰接區或限制水域、是否伴隨無線電警告與編隊變化,才有助判斷例行巡弋、情報蒐集或更高強度施壓。涉及作戰安全的細節不能即時公開,事後仍可用去識別化方式提供趨勢。
持續監控也有成本。軍機、軍艦、雷達與岸置系統每次應處都消耗人力、油料、維修週期和訓練時間。對方若用低於戰爭門檻的活動長期施壓,目的之一就是迫使台灣用更昂貴的方式回應。國軍需要在保持警戒和保存戰力之間分級處置,海巡與民間航運的資訊也要能相互補充。
漁民和商船是最接近現場的民間使用者。軍公船活動增加可能改變航路、通訊與作業安全,卻不應把辨識和蒐證責任推給民船。政府應提供清楚通報管道、保密與安全指引,並在發布警示時標示受影響海域,避免模糊訊息讓正常航運恐慌,也避免船員誤入高風險區域。
資訊戰會利用單日數字製造兩種相反敘事:一種把任何艦船出現都描述為戰爭倒數,另一種因沒有共機就宣稱威脅消失。兩者都忽略長期趨勢。媒體應區分「偵獲」「進入」與「侵入」等用語,並清楚標示統計時間窗,不能把監控中的活動寫成已發生交火,也不應用前一天數據配上舊演訓畫面。
台海海上壓力的公共判讀,需要把每日數量放入週、月和任務類型比較。若公務船比例上升、活動區域改變或軍警協同更頻繁,政策含義會不同。25日的5艘共艦與8艘公務船不是孤立警報,而是一段持續性行動的切面;透明、精確且不誇大的資訊,才能讓社會理解風險並支持合理的監偵與防衛資源。
立法院在審查國防與海巡預算時,也應要求跨部門提出監偵設備共用、值勤負荷和維修妥善率資料。把海上灰色地帶全部交給軍方說明,會忽略海巡執法、漁業管理和航安通報;把資料標準統一,才能看出資源是否重複投入或仍有空白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