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3季重大職災193人死亡 營造業反增至102人、墜落占逾6成
全產業死亡較去年同期減少20人,但營造業不降反升、下包商占約7成;科技廠房擴建與多層承攬暴露源頭管理缺口。

勞動部公布2026年前3季重大職業災害死亡統計,截至9月底全產業共有193人死亡,較去年同期213人減少20人、降幅約9%。表面總數改善,營造業卻增加9人至102人,超過全體一半;其中墜落約占六成以上,死者又有約七成是下包商勞工。總體下降不能掩蓋風險持續集中在工地、高處作業與承攬鏈最末端。
製造業前3季死亡45人,較去年同期減少7人,讓全產業數字往下。但營造工程受缺工、趕工、交叉施工與多層轉包影響,同一現場可能同時有數十家承攬商,各自負責鷹架、機電、吊掛、模板或設備安裝。當安全資訊沒有從業主、統包一路傳到下包工班,第一線勞工往往只知道當天工作,不知道周邊設備何時移動、孔洞是否封閉或哪一區正在送電。
墜落長期是營造業主要死因,表示危險不是未知事件。護欄、安全網、工作平台、安全帶與開口覆蓋都有成熟規範,事故仍反覆發生,原因常是設備沒有跟上工序、為了短時間作業省略防護,或勞工雖配戴安全帶卻沒有可靠掛點。稽查若只看個人防護具,容易把責任推給死者,忽略雇主是否提供可以安全工作的環境。
科技廠房與大型工程是勞動部這次點名要強化源頭防災的場域。高科技投資規模大、工期緊,機電與設備工程密集,承攬層級也多。業主在設計與招標階段若只壓縮成本和時間,統包商後續很難靠現場宣導補救。新制把工程業主納入交付承攬責任體系,要求在規畫設計階段辨識危害,成效應以是否調整工法、預留安全費用與合理工期驗證。
下包商占高比例,還反映勞工議價與通報能力較弱。小型工班可能沒有專職職安人員,臨時工或移工也未必接受熟悉語言的教育訓練。工作者看到危險若擔心停工會失去薪資或被換掉,就不會主動通報。制度需要保障拒絕危險工作的權利、匿名反映管道及停工期間的薪資安排,否則「人人有責」最後往往變成最弱勢者單獨承擔。
縣市數字也需要拆開看。工程量大的都會區可能有較多事故,但主管機關仍應以每百萬工時、工程類型與違規重複率比較,不能只用死亡絕對人數排名。勞動部與地方政府若公開重大事故地點、承攬關係、主要缺失與改善期限,業主和勞工才能辨認高風險企業,社會也能檢驗裁罰是否真正改變行為。
重大職災統計只計入死亡等嚴重案件,不能代表所有工傷。骨折、截肢、熱傷害、化學暴露與長期職業病未必立即反映在同一張表上,未遂事件更常被忽略。企業若只追求死亡數歸零,可能鼓勵把輕傷壓下來;完整安全文化應記錄差點墜落、設備誤啟動與防護缺失,在有人死亡前就修正。
勞檢人力也決定法規是否落地。有限檢查員不可能每天進入所有工地,主管機關可依工程規模、過往違規、轉包層級與趕工時段建立風險分級,增加夜間、假日與無預警稽查。對重複違規者,除了罰鍰,也可要求停工、公布名稱及限制承攬公共工程;對改善良好的中小承攬商,則需提供技術與設備支持。
193條生命不是單一百分比,營造業102人死亡更說明整體下降與個別產業惡化可以同時存在。接下來應檢查科技廠房與大型工程是否在設計端納入安全、下包商是否得到同等教育與防護、墜落措施是否隨工序即時建置,以及事故調查能否追到業主與統包決策。只有責任沿承攬鏈向上延伸,下降的統計才可能轉成工地現場真正少一個家庭失去親人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