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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歲以上健保費擬由政府買單 83%長者可受惠、財源公平掀爭論

立院推動長者健保費補助法制化,所得稅率未達20%者可望納入;眼前減輕家庭負擔,長期支出與排富設計也把世代分配推到檯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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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長者整理健保帳單與補助資料新聞示意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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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推動65歲以上長者健保自付保費補助法制化,規畫以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%作為排富條件。依政府估算,約83%的長者可能符合資格,初期每年支出約399.65億元,隨人口老化,到2049年可能增至628.6億元。對固定收入有限的退休家庭而言,這是可直接感受的減負;對整體財政而言,則是一筆會隨人口結構持續擴大的承諾。

現行長者健保補助由不同縣市依財力與自治規定辦理,設籍地不同,門檻與金額便可能不同。中央法制化可縮小地域落差,也讓長者不必為了福利條件遷戶籍。不過,全國一致不代表制度自然公平,誰被納入、誰被排除,以及費用由健保、公務預算或其他收入支應,仍會改變各世代實際負擔。

以所得稅率排富的好處是行政資料明確,不必重新建立龐大審查系統;缺點是報稅所得不等於可支配能力。資產豐厚但當期所得偏低者,可能取得補助;仍在工作、扶養人口多而所得稍高的家庭,反而被排除。政策若只用一條稅率切線,邊界附近的人會感受到福利懸崖:多賺一點,可能失去整筆補助。

健保費在高齡家庭支出中不是唯一壓力,藥品、看護、交通與長照往往更沉重。普遍補助保費的行政成本低,卻也會把資源平均給付給需求差異很大的長者。若政策目的在避免因貧困中斷醫療,更精準的所得、資產與照護負擔評估,理論上能把資源集中給最缺乏支付能力的人,但審查也會增加申請阻力和標籤感。

財源設計決定這項政策是不是把今天的安心換成明天的帳單。若由中央一般預算支應,支出會與教育、育兒、住宅和國防競爭;若由健保安全準備或保費承擔,年輕就業人口與雇主可能面臨更高費率。政府不能只公布受惠人數,也應揭露未來二十年的推估、財源來源與景氣衰退時的處理方式。

支持者主張,長者曾長年工作與繳稅,退休後由社會共同承擔基本保費具有社會保險精神。反對者擔心,以年齡作為主要資格,會把資源從收入較低的年輕家庭轉向部分資產較多的長者。兩種擔憂並不互斥:高齡貧窮需要處理,青壯世代的育兒、房租與保費壓力同樣是真實支出。

政策也可能影響地方財政。原本已提供補助的縣市,中央方案上路後如何分攤、是否把節省經費轉用長照,必須在法規與預算中說清楚;原本補助較少的地區則需要新增行政銜接。若中央只立下權利卻把相當比例成本交給地方,財政弱縣市仍可能在服務品質上出現落差。

一項長期福利最怕只在通過時宣布好消息,幾年後才以財政吃緊為由縮減。長者需要可預期的保障,繳費中的工作人口也有權知道負擔如何分配。修法若同時建立定期精算、排富門檻檢討與公開財源報告,補助才不會停在一次性的政治紅利,而能成為經得起人口老化的社會契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