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國重罰Google、Apple共637億韓元 App外部付款能不能真的省下手續費
韓國主管機關認定兩平台以26%費率與流程限制實質引導自家支付,並涉及延遲審查與差別待遇;兩公司須一個月提計畫、三個月完成改善。

韓國媒體通訊委員會28日對Google與Apple分別開罰429億、208.1億韓元,合計637.1億韓元,約新台幣15.38億元。主管機關認定兩家App商店雖形式上允許第三方付款,卻以26%手續費、功能限制與審查程序,實際把開發者導回自家支付系統。這是韓國2021年禁止強制App內支付後,首次依相關規定作成重大裁罰。
爭點不是平台能不能收費,而是外部付款是否有真正可用的選擇。若開發者改用其他支付仍要付接近原本的費率,又必須增加跳轉、提示與技術成本,消費者就不會感受到競爭;法規看似打開大門,平台仍可用價格與介面把人帶回原路。韓國要求允許外部連結、合理調整費率,正是在處理「名義開放、實質封閉」。
Apple另被認定對韓國本地與海外開發者採用不同手續費計算基準,構成不當差別待遇。Google與Apple也被要求改善App審查,清楚說明延遲原因與後續安排。審查權決定產品能否上架、更新與修補漏洞,若平台沒有期限與理由,開發者的營運風險就由單方規則控制,尤其小公司更難承受長時間下架。
兩家公司收到命令後一個月內要提交執行計畫,三個月內完成改善。真正的成效不在罰款金額,而在開發者是否能把較低支付成本轉成較低價格、更多訂閱方案或更高收入。主管機關需要公布改善前後的費率、外部支付使用率、審查時間與申訴結果,否則平台只要換一套條款,市場很難判斷是否實質遵守。
消費者使用外部付款也有新風險。退款、訂閱取消、詐騙與個資外洩可能不再由App商店統一處理,開發者必須明確告知付款對象、客服與爭議處理。競爭政策不能把安全責任丟給使用者;主管機關可要求基本揭露、簡易取消與資料最小化,讓便宜的付款方式不以降低保障為代價。
這項裁罰對台灣也有參考價值。數位平台跨境經營,開發者常只能接受全球統一條款,但競爭法與消費保護仍由各地執行。台灣應盤點本地App業者實際支付成本、審查申訴與差別待遇,而不是等其他國家裁罰後才引用結果。若市場只有兩個主要入口,單靠個別開發者談判難以改變規則。
平台會主張商店提供安全審查、分發、更新、退款與全球市場,收費有其服務價值。這個說法可以成立,卻不能證明任何費率與限制都合理。監理重點應是費用與服務是否相稱、開發者能否選擇、使用者能否清楚比較,以及平台是否同時擔任裁判與競爭者。透明揭露比一刀切的免費更能支持長期競爭。
開發者也不能保證省下的費用一定回到消費者。大型遊戲與訂閱服務可能把差額留作利潤,小型團隊則可能用於維護、客服與資安。主管機關不宜直接規定每一項售價,卻可要求平台與大型業者揭露付款選項、佣金與取消方式,讓使用者以總成本選擇,而不是被預設按鈕推向單一路徑。
韓國的637.1億韓元罰款把「外部支付」從口號拉回操作細節。若26%費率、繁瑣流程與審查延遲都維持,開放就只是合規表面;若開發者能自由連結、費率下降且消費者保障不縮水,市場才真正改變。三個月改善期限後的數據,會比當天的罰款新聞更能判斷這場平台治理是否奏效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