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慶連假加班費怎麼算?補假、休息日與例假差別
10月9日補假、10月10日休息日與11日例假的工資規則不同。整理月薪制、排班制、8小時內外及申訴要保留的資料。

2026年國慶日落在10月10日星期六。對多數約定週一至週五上班、週六休息、週日例假的勞工而言,國定假日碰到原本的休息日,必須另外補假;今年常見的安排是10月9日星期五補假,於是形成9日至11日的三天連假。這不是公司額外送假,而是國定假日不能因為撞上休息日就消失。
真正容易算錯的地方,是把三天都叫作「連假」之後,便以為每天的法律性質和工資算法相同。10月9日若被排為國慶日補假,性質是國定假日;10月10日原本是休息日,11日通常是例假。雇主要求出勤時,必須先看勞雇雙方原先約定的工作日與假日,不能只拿政府機關行事曆直接套用。
補假日出勤需要徵得勞工同意。月薪制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內,原有的一日工資已包含在月薪中,雇主還要再加發一日工資;超過8小時的部分,才依延長工時規定另外計算。這就是俗稱的「工資加倍」,但不是把每個小時一律用同一倍率相乘。
10月10日若仍維持休息日性質,出勤工資要依休息日規則按時數分段計算,而且出勤時數會計入延長工時上限。10月11日若是例假,原則上不能要求工作,只有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法定例外才可能停止例假;不能因為店裡人手不足,就把例假當成一般加班日。
排班制、輪班制、變形工時或服務業勞工不一定在週六、週日休息。公司可以在符合法令的前提下調整國定假日日期,但應與勞工明確約定,不能等到薪資結算時才單方面把某一天改名。勞工最實用的做法,是保留班表、打卡紀錄、薪資單與調班訊息,先確認每一天究竟被排成工作日、休息日、例假還是國定假日。
若雇主把國定假日直接吃掉、未徵得同意要求出勤,或未依法給付工資,勞工可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或1955專線反映。申訴前先把日期、實際上下班時間、約定班表與薪資計算方式整理清楚,比只說「連假被叫去上班」更容易釐清爭議。
連假新聞最常見的問題,是只告訴讀者放幾天,卻沒有交代每一天的法律身分。對勞工而言,真正影響權益的不是行事曆上的紅字,而是事前約定、實際出勤與工資明細能不能一一對上;對雇主而言,把假別寫清楚也比事後補算和爭執便宜得多。
計算時可先在班表上替每一天標記法律性質,再填入實際工時。補假日、休息日與例假即使連在一起,也適用不同規則;先分類再計算,比直接把月薪除以30後乘上同一倍數更不容易出錯。
雇主若與勞工協商調移國定假日,應能指出原國定假日移到哪一天,調移後那一天必須真的休假。只在班表上把10月9日改成普通工作日,卻沒有給另一個完整休假日,不能算完成調移。
薪資單也應能對上班表。工資項目若只寫一筆「加班費」,勞工很難確認其中包含國定假日加發工資、休息日延長工時或平日加班的哪一部分;分項記載時數與計算基礎,才能讓雙方在發薪時就發現差異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