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ISA擬增每年2.4萬元所得扣除額 月存1000元就能用,免稅條件一次看
行政院拍板長期投資帳戶租稅優惠方向,仍須完成修法;扣除額降低當年所得,並不等於政府直接補助2.4萬元。

行政院22日拍板台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TISA下一階段三項租稅優惠方向。民眾本人、配偶及受扶養未成年子女,每年提撥到帳戶的金額,最高2.4萬元可自當年綜合所得總額減除;年滿60歲提領,或帳戶持有滿30年再提領,投資收益可免稅。金管會希望相關修法完成後,最快讓後年申報所得稅時適用。
2.4萬元是所得扣除額,不是每個人都能領到2.4萬元現金,也不是投入多少就退多少稅。實際節稅金額取決於納稅人的邊際稅率;沒有綜合所得稅負的人,當年未必能從扣除額取得同等利益。政策若要鼓勵廣泛家庭儲蓄,宣傳必須把「可扣所得」與「直接補助」分開,否則容易讓民眾高估優惠。
TISA由集保結算所於2025年推出,主打低門檻、低費用與長期投資,部分基金每月最低申購1000元。它不是保本存款,也沒有固定報酬,帳戶內商品仍會隨市場價格波動。稅負優惠可以降低長期持有成本,卻無法消除基金選擇、資產配置與進場價格帶來的投資風險。
年滿60歲與持有30年的免稅設計,把政策明確導向退休與長期累積。對20多歲開始投入的人,30年條件仍可能在退休前達成;40歲以後才開始的人,60歲條件較實際。提前提領是否回補扣除、收益如何課稅、帳戶中斷或轉換商品怎麼計算,都要等法條與子法說清楚,不能只靠政策簡報推算。
家庭可以把本人、配偶與未成年子女納入扣除範圍,增加資產累積彈性,也會產生公平性問題。收入較高、原本就有餘裕投資的家庭,通常更容易完整用足扣除額;月光族或負擔房租、育兒與照護的人,即使最低門檻只有1000元,也可能沒有穩定現金流。稅式支出能鼓勵儲蓄,但不能取代提高可支配所得。
投資人選擇TISA商品時,應先看總費用、投資標的、波動與贖回規則,而不是只看「免稅」。每年管理費與基金費用長期累積,可能吃掉相當部分報酬;風險屬性不合的商品,也不會因稅制優惠就變得安全。若業者以節稅話術推銷高波動產品,主管機關仍須要求適合度評估與完整揭露。
政策另一個目的,是把民眾的短線交易資金轉向規律長期投資。這需要穩定、簡單且不頻繁變動的制度,否則民眾難以做30年規畫。政府還要公布稅式支出成本、參與人數、平均提撥與所得分布,才能判斷優惠是否只集中在高所得者,或確實讓原本沒有投資習慣的人開始累積資產。
現階段最重要的界線是「方向拍板」不等於「已可報稅」。民眾可以先理解帳戶與商品,但不應把尚未完成修法的扣除額列入今年申報。等正式法案通過後,適用年度、提撥證明、提前提領與家庭成員計算方式,才會成為真正可執行的權利。
以最高2.4萬元扣除額估算,適用5%稅率者一年最多約少繳1200元,適用12%稅率者約2880元,前提是有足夠所得與實際提撥;這只是依稅率做的示例,不是每戶確定節稅額。若為了拿到扣除而購買不合適的高費用商品,投資損失可能遠高於節稅。主管機關在修法時也應公布不同所得級距的受益試算,讓社會看見租稅優惠究竟流向哪些家庭。





